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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省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及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 2025-06-1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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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30号)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试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各岗位按照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笔试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照实际达线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2600号)至公楼一楼第12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人员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其中: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2)报名资格审查表。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02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

  (4)人才标准材料:符合“相关专业3年及以上企业、行业或高校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或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符合“独立或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四类及以上论文1篇及以上”的,需提供论文期刊原件、复印件,若为三类以上论文,除了“国内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学报、安徽行政学院学报、安徽省内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学报”外,还须提供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省内有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等)出具的检索报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五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参加三类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及以上,需提供项目批文、盖章版任务书(项目成员页盖立项时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章)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获得三类及以上科研奖励1项及以上、获得三类及以上高校教学成果奖1项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师(辅导员)教学竞赛等教学类奖励1项及以上、获得四类及以上指导竞赛成果1项及以上,需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三类及以上成果推广1项及以上”的,需提供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2月28日)之后。

  (6)报考岗位中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证明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2月28日)之后,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相关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现场资格复审。

  2.现场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参加,不允许委托他人代审代办,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考试资格。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截止时间为6月18日16时。

  3.对于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运用标准化量表机试,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不按时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考试资格。

  二、专业测试

  (一)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需提供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6月28日(周六)上午7:30。

  地点:至廉楼一楼大厅集合,由各组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考场区域候考。

  (三)专业测试方式及内容

  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每位考生15分钟。

  (四)专业测试场地设置与专家

  1.专业测试场地设置。专业测试现场设置候考室、测试室、候分室。测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

  2.专业测试专家。每个测试组由7位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4人,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五)计分方法与成绩合成

  1.计分方法。考生结构化面试结束后,由考官按照评分标准和参考答案(要点)独立进行评判、打分,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剩下五位专家评分之和的平均分(最终得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专业测试当天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当日所有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专业测试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进入下一环节最低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在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请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核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以及接到学校报到通知后15日内未按时来校报到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与监督

  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有关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温馨提示

  1.所有参加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达指定集中地点集合,并由工作人员带领至测试地点。专业测试当日上午7:40未到指定集中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2.进入测试区域的考生须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的安排,按规定参加测试相关流程,不服从安排的考生,按照考试违纪处理。

  3.考生听取本人得分、签字确认后取回个人物品,应立即离开测试区域。无故在测试区域逗留的考生按考试违纪处理。

  4.因测试期间考场实施封闭管理,考生在测试期间不准外出,部分考生可能需要中午在候考室内用餐,午餐由学校免费提供。

  5.本次公开招聘,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等,均与学校无关。

  咨询电话:0551-64389420、65873125;

  监督电话:0551-64689004。

  附件: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6月11日

  原文标题:安徽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原链接MD5:847209e941462821b6a274b7b7097c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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